学校举办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2016-04-22

      2015年7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迎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校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将国家安全列为4月13日下午召开安全稳定专项工作会的主要内容,与会人员结合部门工作业务分析了可能存在的国家安全风险点,并就改进措施积极建言献策;二是学校于4月13日下午召开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邀请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西城分局领导到会,全面分析了目前国家和首都面临的国家安全形势,重点分析了高校领域内的国家安全形势,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三是学校通过学校党委宣传部的信息发布系统在两校区滚动播出《国家安全知识宣传片》;四是在两校区人流较集中的食堂、学生公寓张贴《国家安全知识宣传系列展览》宣传画,宣传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重要意义。五是在4月18日保卫处党支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提高保卫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学校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科研、外事、反恐、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学校国家安全工作的稳定。

两校区信息发布系统循环播放《国家安全知识宣传片》

两校区宣传栏张贴《国家安全知识宣传系列展览》

报警中心:学校大门口传达室 ;校园报警电话:2110、2506(外线加拨6832) ;展览馆派出所(报警):6835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