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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办理2019年校园机动车车证的通知

发文单位:牛磊 发文时间:2019-05-0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建筑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建大校发〔2018〕11号)(见OA系统)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校园机动车车证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标准与资格

  两校区机动车车证办理标准与资格电子版文件可查阅OA系统《关于印发<北京建筑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办理日期

  线上交费办理时间:5月10日-24日。

  线下交费(银行卡刷卡交费及横向课题费转账)办理时间:5月20日-24日财务处对外办公期间。

  注: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交费,即日起即可在信息门户办理流程提交申请。

  三、办理流程

  1.无信息变更车辆续办车证

  在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保卫处业务“教职工办理机动车车证申请”进入系统,点击“提交”(无需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保卫处复核后申请人即进入交费流程。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点击“在线交费”(申办大兴校区车证无需交费),通过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交费成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到两校区办事大厅保卫处窗口领取纸质车证。如在流程中选择“横向课题费转账”(仅限横向课题)形式交费,提交材料审定通过后,申请人需到两校区服务大厅保卫处窗口开具《北京建筑大学内部转账单》,后去财务处(西城校区在服务大厅财务处窗口,大兴校区在综合楼一层财务大厅)现场办理转账交费,交费完成后到服务大厅领取纸质车证。

  2.有信息变更车辆或新申办车证

  车辆信息有变动或新办车证条件需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建筑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按照新办车证流程提交申请,部门审核,保卫处审定。

  四、相关说明

  1.2018年机动车车证有效期至2019年5月25日终止,自5月26日起,凡未在两校区机动车管理系统备案、未办理2019年车证的车辆,出入校园视为社会车辆进行收费管理。

  2.退休人员、中国建筑图书馆、中国建筑学会及各校内企业车辆由指定工作人员携带旧证到西城校区办公楼104进行线下办理,由保卫处交通安全管理员开具交款单到财务处刷卡交费完成后(财务处不受理现金交费)换取新证。

  3.此次办理车证不接收现金交费,只接受线上支付、横向课题费转账支付和刷银行卡支付。支付成功后如需开具发票,请到西城校区教1楼106室或大兴校区综合楼一层财务大厅开具“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具“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前准备好相应的开票信息及由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

  4.线上申办车证审批通过后,收到领取车证短信通知后,即可到两校区服务大厅领取纸质车证,保卫处交通安全管理员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将车牌号录入系统(机动车管理系统第二天生效)。

  5.续办车证的老师在领取新证时需交回2018年车证。

  6.2019年机动车车证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车证所有人对车证负全责,请妥善保管车证,车证丢失不予补办。日常管理过程中,车证将作为教职工车辆进校依据。

报警中心:学校大门口传达室 ;校园报警电话:2110、2506(外线加拨6832) ;展览馆派出所(报警):6835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