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年校园机动车车证的通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2018-06-05

关于办理2018年校园机动车车证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建筑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见OA系统)有关规定,现将办理2018年校园机动车车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证办理标准与资格

  两校区机动车车证办理标准与资格电子版文件可查阅OA系统《关于印发<北京建筑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纸质版文件可通过两校区校务公开栏(西城校区原办公楼前橱窗、大兴校区综合楼一层大厅)查看。

  二、办理流程

  为优化办证流程,方便大家办理车证,办理2018年车证全部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具体流程为:登录校园网信息门户,点击服务大厅“服务事项”,选择“车辆服务”开始办理(或通过手机客户端登录办理)。材料提交完毕,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保卫处交通安全管理员审定,审定通过后申请人点击“缴费”,通过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缴费成功后,办理西城校区车证的人员到西城校区教1楼101室服务大厅保卫处窗口领取纸质车证,办理大兴校区车证的人员到大兴校区综合楼一层服务大厅保卫处窗口领取纸质车证。如在流程中选择“横向课题费转账”(仅限横向课题)形式缴费,提交材料审定通过后,申请人需到两校区服务大厅保卫处窗口开具《北京建筑大学内部转账单》,然后去财务处财务大厅(西城校区教1楼106室,大兴校区综合楼一层财务大厅)现场办理转账缴费,缴费完成后到服务大厅领取纸质车证。

  三、相关说明

  1.2018年车证办理时间为6月5日-6月22日。西城校区服务大厅办理时间为周一、周二、周三工作时间(咨询电话:68322375),大兴校区服务大厅办理时间为周四、周五工作时间(咨询电话:61209080)。

  2.此次办理车证不接收现金缴费,只接受线上支付或课题费转账支付,支付成功后如需开具发票,请到西城校区教1楼106室或大兴校区综合楼一层财务大厅开具“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具“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前准备好相应的开票信息及由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复印件)。

  3.缴费成功后,交通安全管理员在缴费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所办车牌号录入系统,第二天即可在机动车管理系统中生效。申请人可在缴费成功五个工作日后,按所办车证类别到两校区服务大厅领取纸质车证。

  4.退休人员办理车证需由离退休办公室所指定工作人员网上提出办理申请,中国建筑图书馆由我校图书馆所指定工作人员网上提出办理申请,中国建筑学会由资产公司所指定工作人员网上提出办理申请,校内保障人员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和基建处指定工作人员网上提出办理申请。

  5.2017年机动车车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22日终止,自6月23日起,凡未在两校区机动车管理系统备案、未办理车证的车辆,视为社会车辆进行收费管理。对于变更车辆的,请携带旧车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证明材料等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变更手续,否则系统不予识别,一律按社会车辆管理。

  6.机动车车证不得转借,如发现车、证不符,保卫处有权将车证收回。伪造车证者,一经发现保卫处将没收伪造假证,同时将被伪造原证收回,并在车辆管理系统中注销登记,再次入校视同校外车辆进行收费管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7.2018年机动车车证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车证所有人对车证负全责,请妥善保管车证,车证丢失不予补办。特殊时期在社会车辆禁止入校情况下,车证将作为教职工车辆进校依据。

  

  北京建筑大学保卫部(处)

  2018年6月5日  

报警中心:学校大门口传达室 ;校园报警电话:2110、2506(外线加拨6832) ;展览馆派出所(报警):6835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