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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消火安全注意事项

发文单位:牛磊 发文时间:2018-01-16

 

  随着我市天气逐渐寒冷,居民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各类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尤其是室内、走廊、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安全,切实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特提示您:

  一、电动自动车不能在室内、走廊、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一旦起火将阻断逃生通道,严重威胁生命;

  二、电动自动车不要改装,充电器要配套,充电时要保持警惕,闻到异味或听到异响立即断电;不要超时充电,远离可燃物;

  三、定期检查家电线路及家用电器,发现隐患及时清除,出门时注意断电、断火、断燃气,防止发生火灾。

  四、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的可燃物,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五、使用电暖气取暖时,要与家具、衣物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不在电暖气上覆盖晾晒衣物;不得使用“小太阳”设备取暖。

  六、不卧床吸烟,尤其酒后、睡前、疲倦时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七、加强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要经常检查室内燃气、电气、火源,及时消除隐患。

  八、发生火灾时不要贪恋财物,捂住口鼻低姿迅速逃离火场;

  九、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打校园报警电话(大兴校区61209119,西城校区68322110)举报,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报警。

  十、提倡家庭购买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保证着火及时发现,提高家庭消防安全系数。

  

报警中心:学校大门口传达室 ;校园报警电话:2110、2506(外线加拨6832) ;展览馆派出所(报警):6835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