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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牛磊 发文时间:2018-01-05

  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减少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教函〔2017〕5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的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清查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开展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关于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网格管理、条块结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职能作用,动员全校力量,深入构建立体化火灾防控体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切实清查一批突出隐患问题、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选准“自选动作”,对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消除火灾风险隐患,有效净化校园消防安全环境,维护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李维平为组长,保卫处、资后处、基建处、研工部、学工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图书馆等部门领导及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牛磊任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安排

  结合学校安全宣传月活动安排,按四个阶段进行。

  (一)教育动员阶段(2017年11月20日前)

  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安全形势分析,特别是对所属、所管的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重点区域的消防隐患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能自行解决的及时纠正,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安全工作动员会,把安全工作特别是防火形势的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师生。

  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纠正思想麻痹和松口气的思想,火灾防控是一个经常性、长期性的基础工作,根据防火工作阶段性的特点,冬春两季的防火问题犹为突出,用电不当等隐患更易诱发火情,点滴的火源更易引发火势,火灾更加容易漫延。

  (二)检查整治阶段(2017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1.消防安全全面自查及整改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要检查并全面消除阻碍消防通道、杂物堆积乱放、私拉电线、垃圾不及时清理等问题,办公室区域不得私接各种取暖设备,空调线路务必保持断开状态。责任部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及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限:11月30日。

  2.学生宿舍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主要检查解决宿舍内私拉电线、插电板串连、床垫覆压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室内吸烟、宿舍内地板及墙面粘贴易燃性装饰材料等问题,不得在宿舍内给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要求人走断电,宿舍内无人时不得使用各类电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要通报相关学院,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任部门:资后处、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完成时限:11月30日。

  3.校园周边家属区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全面消除校园周边家属区消防隐患,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师生及退休教师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得在楼道内堆积各类物品,不得在楼道内私拉电线,不得在楼道内为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进一步清理青年公寓、乙6楼、甲6楼、24号院1号楼、一宿舍、大兴校区硕博公寓等楼宇内的杂物,强化对地下空间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资后处、保卫处,完成时限:11月30日。

  4.实验室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根据实验室安全责任信息牌制度及所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内容,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尤其注意不堆积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不遮挡消防设施、不违规使用电器、不私自存放危化品;按规范要求进行实验,进行实验时,须安置专人值班;人离开实验室时,须断水断电;需长时间持续开展的实验项目,负责老师要定期巡视实验情况,确保实验安全。责任部门:各学院,完成时限:11月30日。

  5.食堂餐饮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每季度要对食堂烟道进行一次清洗,要经常对餐饮部门员工开展用气、用电、用火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员工要熟记消防设备所在位置,要掌握初火时的扑救办法。责任部门:资后处、餐饮中心,完成时限:11月30日。

  6.学校在建工地消防及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对在建工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与整治提升,对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消防培训,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人员要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路径;不得在工地吸烟。严格施工动火审批流程,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动火、焊接、气割作业,强化对各二级单位短期维修改造工程的监管力度及流程审批制度。责任部门:基建处,完成时限:11月30日。

  7.电气设备及线路专项检测维修工作。加强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对两校区所有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全面检测,推动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确保用电安全。责任部门:资后处、物业公司,完成时限:12月10日。

  8.消防设施专项检测维修提升工程。对两校区所有防火系统、消火栓、烟感器、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修、补充,确保设施完好率及功能使用;对所有楼宇的逃生通道进行检查,确保逃生通道内没有杂物,逃生门能及时打开。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限:12月10日。

  9.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校产各公司对相关业务工程、校内宾馆等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校内合作单位或外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责任部门:资后处、资产经营公司,完成时限:12月10日。

  10.地下空间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认真梳理学校所有地下空间功能用房,全面清理堆积杂物,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切实落实地下空间各区域安全责任。责任部门:资后处、保卫处及相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20日。

  11.师生专题培训及消防宣传。加大各部门、各单位师生消防宣传培训指导力度,组织重点人员的消防专题培训,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氛围。大力推进无烟校园建设,在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宿舍、工地等区域不得吸烟;不得乱丢烟头,烟头必须熄灭后才能丢到垃圾桶内。责任部门:保卫处、资后处及各单位,完成时限:12月30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月1日至3月20日)

  强化“一事一策”精准防控布局,落实“网格化”严管严控措施。启动校园高等级防控,加强两校区微型消防站硬件设施建设及完善,提升微型消防站人员、中控室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程序清晰、情况处置及时,微型消防站启动及运转正常。校内安保人员定时进行整体巡视,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学生宿舍使用情况,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对家属区进行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根据问题的轻重提出整改办法。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全面系统总结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完善常态化校园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创新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模式,不断提升重大活动期间、重要季节时期校园火灾防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消防无小事,安全无小事,全校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到冬春两委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校园火灾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分解到每一级组织,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到一线,从严从紧从实从快抓好校园火灾防控工作,各级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导、重点盯办,加强调度指挥,确保各阶段任务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密切沟通和协调配合,强化重点区域、重要场所、敏感区域、薄弱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开展集中检查、综合整治、源头治理等活动。要求谁主管,谁主责;谁分管,谁协助;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消防工作上有丝毫的松懈情绪和麻痹大意,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零容忍,严明纪律、严格责任、严肃问责。

  (三)加强工作反馈,确保信息通畅。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周对所属单位防火信息进行收集、汇总、上报,强化信息反馈,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通过网络信息、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防火常识、消防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学校安全宣传月活动内容,学校将通过网络、墙报、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利用各种形式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防火防灾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注重工作总结,建设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对于冬春两季防火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总结,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和责任落实。2017年11月30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并上交本单位防火工作实施方案,12月30前上交阶段性工作简要总结,2018年3月30日前全面总结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wc@bucea.edu.cn。

  

  

  北京建筑大学

  2017年11月24日

报警中心:学校大门口传达室 ;校园报警电话:2110、2506(外线加拨6832) ;展览馆派出所(报警):6835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