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校园机动车出入证的通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2017-04-2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建筑大学校园机动车管理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北建大校发〔2016〕10号)(见OA系统)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校园机动车出入证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7年5月4日至5月31日(公休日不办理),每天8:30至11:30、13:00至17:00(办理西城校区出入证周二下午除外)。

  二、办理地点

  西城校区:办公楼104室,大兴校区:后勤办公楼119室。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详见《北京建筑大学机动车管理收费实施办法》(北建大校发〔2016〕10号)。办理西城校区车证500元/年,大兴校区暂时免费办理。考虑到限号换车问题,可为教职工办理主副车车证,每名教职工名下只能登记2辆车,且只能为本人或配偶车辆。若主车和副车同时出现在西城校区,其中一辆车驶离校园时须支付重叠时间所产生的费用,按校内教职工临时停车2元/小时计时收费,夜间按北京市标准收费。

  四、相关说明

  1.2016年机动车出入证有效期至2017年5月31日终止,过期未办理2017年出入证者按社会车辆收费管理。

  2.各部门各单位教职工可凭2016年车证办理2017年车证;新办车证在职教职工需登录学校信息门户网站,点击左侧“服务大厅”,进入“保卫服务”选择“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申请”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车主不是本人的教职工,还需上传用车证明(购车发票、保险投保单据、教职工所在单位证明等),审核通过后到保卫处办理。

  3.临时聘用人员办理车证除准备上述用车证明外,还需出具人事处相关聘任材料(校产系统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和所在企业决定、外聘教师由学院申请并附相关人事聘任材料),本人车辆可按学校在职教职工办理停车证。公用车辆办理由资后处造册,学校办公室审批后办理。

  4.自本次办理车证结束之日起(5月31日),凡未在两校区保卫处备案、未录入智能系统车牌号的车辆,视为社会车辆收费管理。对于车证办理时间段结束后新购车辆,请教职工携带相关证明视情况及时到西城校区或大兴校区办理2017年出入证。

  5.办理大兴校区出入证的,进入西城校区时按2元/小时收费,当日最高收费10元;当日未离校车辆,按日累计叠加计费;办理西城校区出入证车辆,可免费出入大兴校区。

  6.变更车辆的,请携带车证及车辆行驶证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变更手续,否则系统不予识别,一律按社会车辆收费。

  7.出入证不得转借,若发现车、证不符,保卫处有权将出入证收回。伪造车证,将伪造假证没收,被伪造原证收回、不再办理,同时从车牌自动识别管理系统中注销登记;再次入校视同校外车辆进行收费管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8.进入校园须服从门卫和车辆管理人员指挥,自觉按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如遇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停车入位,锁好门窗,车内贵重物品自我保管,丢失自负。

  9.请妥善保管出入证,出入证丢失不予补办。特殊时期在社会车辆禁入校园情况下,出入证将作为教职工车辆进校依据。

  10.所有办理出入证教职工需签订《北京建筑大学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保卫处 

  2017年4月28日

报警中心:学校大门口传达室 ;校园报警电话:2110、2506(外线加拨6832) ;展览馆派出所(报警):68351158